发布时间: 1/15/2026

黄正音侵占案落定,其所属公司仍未履行法定登记义务

韩国演员黄正音因侵占个人法人训民正音娱乐43亿韩元公款,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、缓刑4年的判决已尘埃落定,但近期有媒体爆料,这家以黄正音个人演艺收入为核心运营资金的公司,从侵占案爆发至今,始终处于「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」未登记状态,引发舆论热议。
黄正音所属训民正音娱乐公司相关争议事件配图

据韩媒《The Fact》记者金星别调查显示,训民正音娱乐作为黄正音100%持股的个人法人,其主要营收完全来自黄正音的演艺活动收入,公司资金被用于不动产购置、虚拟货币投资等用途,完全符合韩国《大众文化艺术产业振兴法》中「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」的登记标准。但令人惊讶的是,截至2026年1月,该公司仍未完成相关登记手续。

根据韩国现行法律规定,只要实际从事艺人演艺收入管理、演出合约签订或经纪代理业务的法人,无论是否为1人公司、是否与外部经纪公司合作,都必须完成企划业登记。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也明确表示,判断标准以实际业务内容为准,而非公司形式。显然,训民正音娱乐完全满足登记条件,却一直未履行这一法定义务。

更值得关注的是,这类未登记的公司往往能享受中小企业等税务减免优惠,却逃避了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像此前引发热议的朴娜勑逃税事件一样,韩娱圈这类「拿优惠却不担责任」的操作屡见不鲜,暴露出部分从业者的合规意识淡薄。黄正音方面曾在庭审中辩称,因对相关法律不熟悉才犯下错误,但在侵占案判决已生效的当下,公司仍未补登记,这显然不是「不熟悉」就能解释的。

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曾公开表示,将在2025年底前对1人企划公司进行劝导登记,之后将采取严格执法措施。未登记却从事相关业务的法人,将面临最高2年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罚款。而黄正音目前正处于缓刑期,若因未登记问题再涉法律纠纷,可能会影响缓刑的执行,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。

这起事件再次戳破了韩娱圈部分1人经纪公司的「灰色操作」:很多艺人成立个人法人,将其作为「私人金库」管理演艺收入,享受税务优惠却无视法定登记义务。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,也破坏了娱乐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。黄正音的案例,无疑给整个韩娱圈敲响了警钟: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,侥幸心理迟早会引发更大的危机。

> (来源:The Fact DB | 金星别 记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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